今天早上,北風呼呼,藍天無雲,很漂亮的天際線。一個人在美麗的庭院收拾前天剪的七里香樹葉,望著我家外牆貼著純白色的二丁掛,兩幢三樓高的樓房,天際線是多麼美麗~ 純潔~ 令人心曠神怡。
翦落的樹葉下,躲了好多大大小小的蝸牛。有的不小心踩破,才知道說;小時候踩了不破,覺得蝸牛殼很硬。現在長大了,體重變重了,就這樣不小心又踩破一隻蝸牛的殼。可,推著推車也會不小心輾過蝸牛,才覺得蝸牛殼好像是真的比以前薄了許多。
難道~ 這是經濟不景氣的現象嗎?連蝸牛殼也要「縮水」? o_O?
另外一個很 odd 的主題是要聊「僱用殺手報仇的市場價格評估須知」。
起因是我國小同學跟我說的一個真實案例;他以前的老闆,簡稱「偷先生」,和一位住海線的里長的媳婦偷情,簡稱「花小姐」。「偷先生」和「花小姐」都是住我家附近這樣的鄉下地方,很純樸。有點「閒錢」和「雅緻」,花些錢去報名學電腦,「偷先生」和「花小姐」在上課的地方萌生愛意,私底下偷情,事後東窗事發。里長先生很羞愧,很衝動地廣召海線各地黑道兄弟通緝「偷先生」,出價「一百萬台幣」砍掉「偷先生」的「一隻手和一條腿」。我們三個人聽到「一百萬台幣」的數字覺得驚訝,想說滿可觀的一筆數字!
因為年底住隔壁的大我一歲的堂哥即將要娶妻,所以家裏內部進行一部分的地磚修繕工作,請我姑姑的大兒子幫忙。他曾經因為某些事情入獄服刑,昨天我剛好和他聊到這些事情,他分析給我聽,直說是「一百萬台幣」的價位不划算。以下是他的公式:
砍一隻手和一條腿是「殺人未遂」罪行,依刑法第 348 條規定屬使人受重傷者,至少判處十二年以上的徒刑。 OK, 先暫定十二年的徒刑。
判 12 年的徒刑,服刑期間若是表現良好,沒有打架滋事事件發生,約第六年即能有假釋出獄受觀察的機會,所以真正服刑的時間約六年。
六年賺不了一百萬嗎?
這是我那位哥哥的最後結論,所以砍人一隻手一條腿,收了一百萬台幣是不划算的。BTW,我哥對於入獄服刑的態度很輕鬆,就像我們以前在大學蹺課一堂或兩堂那樣的輕鬆,好像也不想要請假那樣的輕蔑整個請假制度。對於他們而言,也相同輕蔑司法制度一樣,想要幹什麼事情,犯刑服刑也是一樣合理。很 weird 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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